姓名:梁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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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白江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vipflgw.com/ 时间:2021-10-12 09:10:34
一般来说,国内外的离婚诉讼办理都是不同的,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方式,可以到相关部门了解一下。那么,原告在国外起诉离婚需要哪些程序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原告在国外起诉离婚需要哪些程序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原告在国外起诉离婚有哪些步骤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原告在国外起诉离婚有哪些步骤
1、确定管辖权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携带相关诉讼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核予以立案。
4、送达。
5、开庭审理并判决。
二、涉外离婚诉讼中哪些材料需要公证
被告:
1、身份证明
2、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民事答辩状
4、授权委托书
5、法律意见书
6、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3、4、5项文件:如被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原告:
1、身份证明
2、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民事起诉书
4、授权委托书
5、法律意见书
6、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3、4、5项文件:如原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三、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答辩期:三十日。
(4)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三十日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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